大學圖書館圖書損壞規定
云端書香閣 2024年7月10日 03:27:08 亞豪智匯圖書館
總則
為了維護大學圖書館的秩序,保護圖書資源,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在大學圖書館借閱、閱讀、整理圖書的所有師生員工。
圖書損壞的定義
1、撕剪:將圖書的頁面撕下或剪裁;
2、涂寫:在圖書的紙張或電子屏幕上涂寫、刻畫、污損;
3、丟失:將圖書丟失或故意損壞圖書;
4、丟失或損壞:由于疏忽導致圖書遺失或由于過失導致圖書損壞。
處罰措施
1、對于故意損壞圖書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
2、對于無意損壞圖書的行為,應主動向圖書館報告,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對于故意丟失圖書的行為,除賠償損失外,還應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4、對于多次違反本規定而未改正者,加重處罰力度。
賠償規定
1、對于撕剪、涂寫、丟失等損壞的圖書,應按原書的價格進行賠償;
2、對于無法賠償的圖書,應按圖書館指定的方式購買相同或相近的圖書進行替換;
3、對于故意損壞圖書且情節嚴重者,應按圖書館的規定支付相應的罰款。
監督與執行
1、圖書館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負責監督師生員工遵守本規定的情況;
2、監督機構有權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
3、師生員工應自覺遵守本規定,對于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監督機構舉報。
附則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由圖書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
2、本規定由圖書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