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書刊借閱制度
云端書香閣 2024年6月30日 02:26:37 亞豪智匯圖書館
總則
為使圖書借閱規范化,確保圖書資料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借閱范圍
1、本校教職工可借閱圖書館書庫中適合自己使用的書籍。
2、圖書館書庫的書刊僅限于本校教職工借閱,學生不得私自帶走。
3、圖書館的書刊不得外借,需在館內閱讀的書刊,讀者應自行保管好,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借閱方法
1、教職工憑工作證到圖書館書庫辦理借書手續。
2、書刊借閱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到期可辦理續借或另借手續。
3、每位教職工可同時借閱三本書刊,如有特殊需要,應辦理加借手續。
4、書刊應按期歸還,如有逾期按有關規定處理。
5、書刊丟失,應根據情況予以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教育批評。
借閱要求
1、書刊借出時,應檢查捆扎是否牢固,書刊是否齊全。
2、借出的書刊應按時歸還,如不能按時歸還,應辦理續借手續。
3、借出的書刊要注意愛護,不得污損、撕頁、偷換內容等。
4、不得將所借書刊轉借他人閱讀、抄錄或用于其它用途。
5、遵守圖書館的其它有關規定。
賠償制度
1、書刊賠償金按定價或押金制收取。
2、丟失書刊按定價賠償,無定價的按出版社規定或圖書館規定價格賠償。
3、污損、撕頁、偷換內容等所造成的損失應按有關規定賠償。
4、賠償金原則上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并負責結算,賠償金原則上不予退還。
5、對有意損壞書刊或丟失而拒不賠償者,除在圖書館公布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附則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由圖書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