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書籍借用說明
云端書香閣 2024年6月25日 12:36:14 亞豪智匯圖書館
借書證辦理
1、凡本校教職員工和學生,均可申請辦理借書證。
2、憑本人工作證、學生證到圖書館借書處申請,并填寫“借書證申請表”。
3、經圖書館批準并繳納相關押金后,可領取借書證。
借書規則
1、每位借書者每次最多可借閱圖書兩冊,借期為三十天。
2、借書者須愛護圖書,不得涂劃、剪裁、撕毀,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3、借書者應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圖書,超期歸還者,按每超期一天罰款五分的標準收取違約金。
4、借書者應妥善保管借書證,如有遺失,應及時到圖書館掛失,并補辦手續,因個人原因造成借書證及圖書損壞者,應照章賠償。
閱覽規則
1、進入圖書館閱覽的讀者,請按序在閱覽室閱覽,不得在圖書上涂劃、剪裁、撕毀圖書。
2、閱覽室內請保持安靜,禁止喧嘩,以免影響他人閱讀。
3、閱覽室內嚴禁吸煙,嚴禁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4、讀者應愛護圖書,凡損壞圖書者,按學校有關損壞、丟失圖書賠償規定處理。
賠償規定
1、讀者借閱圖書時,須檢查所借圖書是否有涂劃、損壞、丟失等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
2、讀者在借閱圖書時如發現所借圖書有丟失或損壞情況,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賠償,如需繼續借閱圖書,須交納罰款并經圖書館批準。
3、罰款金額:一般圖書按該圖書原價的十倍賠償;珍本、善本等珍貴資料按該圖書定價的二十倍賠償;同時丟失兩冊以上圖書的,按所丟失圖書的最高倍數賠償。
4、賠償辦法:讀者在丟失圖書后須立即到圖書館辦理賠償手續,交納罰款時請持本人工作證或學生證及借書證,如需繼續使用原借書證者須將罰款先行交納后再到圖書館辦理相關手續。
其他事項
1、讀者在借閱過程中如有疑問或發現問題,可向圖書館工作人員咨詢或反映情況,以便及時解決。
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將隨時補充修訂。
3、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圖書館所有。
4、本規定一式兩份,圖書館和讀者各執一份。